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县级工商局在乡镇设立的工商组是否具有一次性经营批准权的请示》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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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县级工商局在乡镇设立的工商组是否具有一次性经营批准权的请示》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县级工商局在乡镇设立的工商组是否具有一次性经营批准权的请示》的答复(已废止)



1991-5-1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县级工商局在乡镇设立
的工商组是否具有一次性经营批准权的请示》的答复工商企字〔1991〕第141号

山东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省威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威工商办字(91)第39号文件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核发的营业执照中予以核定;
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乡镇设立的工商组为企业出具一次性经营证明,没有法律依据,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九九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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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设立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设立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的通知



教人〔2004〕7号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教育部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4〕83号),经部党组研究决定,设立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方针、政策和评估指标体系,具体实施高等学校教学、办学机构教学和专业教学工作的评估;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及评估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理论研究;开展有关评估的培训和对外交流等方面工作。

  特此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杜月丑房屋申诉案处理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杜月丑房屋申诉案处理问题的复函

1990年11月7日,最高法院民事审判庭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0)晋法民报字第5号《关于杜月丑房屋申诉案处理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此案发生在1955年改造落后村运动中,将讼争房收归原主是当时工作组决定的,属于落实政策的问题。原审法院是依据县委交办意见受理此案并作出判决的。现在省人大和各级党政部门既然一致认为还是按落实政策问题处理更有利于稳定,你院则不必支持原来的意见,可在讲明情况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撤销一、二审判决,由政府部门去处理,并请省人大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当事人的息诉工作。
以上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