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卫生部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5 13:54:19   浏览:827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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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卫生部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卫生部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2006年,卫生部网站在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发布的基础上,将整合各类服务项目,以行政审批事项为重点,规范办事指南,建立在线审批服务项目索引,加强行政审批结果查询数据库建设,进一步提升在线信息服务水平。
目前,我部对卫生部网站软件系统进行了再次升级改造,主要增加了办事指南与在线审批等服务栏目,并在主页上增加了地方及直属单位工作动态等信息板块。新版网站将于6月份开通,请各单位报送相关内容资料,并调整本单位网站与卫生部网站深度链接栏目的有关内容格式,保障卫生部网站的内容建设。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报送办事指南资料
卫生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分卫生部办事指南和地方办事指南两个栏目,拟统一格式、规范内容,建立公众服务项目的办事指南目录。办事指南项目主要包括行政许可项目、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及其他公众服务项目。办事指南的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设定依据、设定依据的全文、收费依据与标准、办理条件、供下载的表格、报送材料的目录、报送材料说明或样例、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承办部门、下级承办部门的说明或导航、办理岗位及权限、常见问题解答、其他相关信息。
卫生部办事指南栏目的内容,涵盖在部机关各司局和部直属单位本级办理的各类服务项目;地方办事指南栏目的内容,涵盖在各省级卫生厅局本级办理的各类服务项目。
办事指南是方便公众办事的重要依据和方式,为了保障其内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卫生部新版网站将根据各单位提供的资料集中上载,开通前请各单位审核确认,开通后由各单位直接登录到卫生部网站后台管理系统,实时维护该栏目涉及本单位的内容。
请各单位根据要求,针对各服务项目具体情况,将办事指南所需资料,于5月24日前报送卫生部办公厅综合处,并同时将电子版以电子邮件(haohy@moh.gov.cn)形式,报送统计信息中心办公自动化处。
二、整合在线审批服务
卫生部网站拟采用深度链接的方式,整合卫生部及各省级卫生厅局在线审批服务项目,按审批事项建立导航目录。请各有关单位以行政许可事项为重点,加快进行网上审批服务系统的建设,逐步开展网上审批服务业务,同时建立审批结果查询数据库,进一步提高卫生系统政府网站的在线服务能力。请已经建立在线审批服务系统的单位,将登录方式统一调整为逐一事项逐一登录的模式,以便于按服务事项的目录导航,并方便公众登录访问;同时,请已经建立在线审批服务系统的部直属单位,将在线审批服务的相关网页的标头更改为卫生部网站的页面标头。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要求,于5月31日前调整完毕。
三、加强工作动态信息
卫生部网站在主页上增加的电子政务、地方工作动态及直属单位工作动态等信息板块的内容,将主要采取信息抓取的方式获取,即采用网站信息实时采集系统,从各单位网站实时采集相关信息,经分类整理后,上载到卫生部网站后台信息发布系统,供审核选用。请各单位将有关信息及时上载到本单位网站。
四、加强领导,理顺机制
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是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促进政务公开,改进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理顺工作机制,落实内容建设责任人,积极协调各有关业务部门,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网站内容建设工作,并为卫生部网站有关栏目的内容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新版卫生部网站测试地址:http://218.246.22.90/moh, 请各单位
参照有关栏目的内容格式,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武朋娜,68792445;郝惠英,68792496。


卫生部办公厅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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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转发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关于干部管理权限下放后团干部配备和管理问题的报告》和全国妇联党组《关于加强妇联干部管理的意见》的通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转发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关于干部管理权限下放后团干部配备和管理问题的报告》和全国妇联党组《关于加强妇联干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一九八六年二月十八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现将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关于干部管理权限下放后团干部配备和管理问题的报告》和全国妇联党组《关于加强妇联干部管理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关于干部管理权限
下放后团干部配备和管理问题的报告
 

中共中央组织部:

  干部管理权限下放以后,团干部配备和管理等方面工作在各级党委的重视下,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是团干部调动过于频繁;一些地区和单位党委在任免调动团委负责人时不征求上一级团委的意见;在团干部的选拔、使用和待遇方面,各地掌握上亦多有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团的系统领导和团的工作带来了困难。为了适应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进一步协助各级党委做好团干部管理工作,保证共青团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央有关规定精神,我们对共青团干部协管工作中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党的各级委员会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注意团的干部的选拔和培训”。各级党委在选配各级团委以及工厂、乡镇、学校、机关、街道等基层团组织的正、副书记时,在严格掌握干部德才标准、适合做青年工作的基础上,一般应按同级党委(行政)职能部门或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干部的条件配备,并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不符合条件的应加强培养或逐步加以调整。职务如有变动,原有待遇随之改变。

  二、要坚持党团组织考察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干部选拔制度,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力求对选拔对象有真实、全面的了解,既防止压抑人才,又避免任人失当。工厂、乡镇、学校、机关、街道等基层单位,应按照自荐、组织考察和团员选举的基本程序,实行包括选聘制在内的团干部民主选拔方式,在更大范围内发现和起用大批青年人才,不断提高团干部队伍的素质,并通过这一方式,密切团干部与团员青年的联系。

  三、团委领导班子要保持相对稳定和正常流动。团干部更换过频或任期过长,都不利于团的工作,也不利于培养锻炼干部。领导班子成员的任期一般应为一届,即省级团委正、副书记任期一般为五年左右;市(地)县级团委正、副书记任期一般为三年左右;基层团委正、副书记一般为二年左右;基层团总支、支部书记任期一般为一年左右。为保留骨干,团委领导班子部分成员的任期可以适当长一些,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届。班子成员的调动要有计划分批进行,避免集体换班,以保持团的工作的连续性。

  四、现任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总支、支部)书记,是党员且适宜的,应吸收参加同级党委(总支、支部);是党员尚未参加党委的,应按党章规定,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总支、支部)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有些单位团组织负责人不是党员的,也应通过适当途径,使之及时了解党委的工作意图。

  五、各级团的组织对下一级团委领导班子成员负有考察、了解、培养、教育的责任,对他们的任免调动应向其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党委提出建议,积极协助党委管好下一级团委领导班子。各级党委在任免、调动同级团委书记、副书记时,应事先征求上一级团委意见,然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手续;任免、调动同级团委常委,应将任免、调动通知抄送上一级团委。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关于加强妇联干部管理的意见(略)


 


共青团中央关于学习教育活动第一阶段工作的意见

共青团中央


共青团中央关于学习教育活动第一阶段工作的意见

(1984年1月10日)

 

  团的十一届二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学习整党文件提高团的战斗力的决定》,提出整党期间用两年时间,在全团普遍开展一次以学习整党文件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这是全团的一件大事,是提高团员思想觉悟、增强团的战斗力的重大措施。

  为了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团中央书记处研究决定,整个学习教育活动分两大阶段进行。今年一月至六月为第一阶段,着重进行学习教育活动的准备;七月至明年十二月为第二阶段,在全团普遍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现就第一阶段学习教育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的要求

  认真学习、领会团的十一届二中全会《决定》的基本精神,做好普遍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准备,总结、探索和创造具体经验,使本地区和本系统的学习教育活动有充分准备地、适时地进入第二阶段。

  二、几项具体工作

  (一)建立办事机构。团中央成立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在书记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团日常学习教育活动。团各省、市、自治区委也应在二月十五日前把机构建立起来,地(市)以下团委要有固定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学习教育活动办事机构的职责是:(1)根据《决定》精神制订学习教育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2)了解情况,总结、交流经验;(3)对活动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4)协调机关各有关部门对该项工作的安排;(5)向上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团的县级以上领导机关应根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明确任务,协调一致,扎扎实实地抓好这项活动。

  (二)搞好试点。团中央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拟于六月底前同有关省、市、自治区团委抓好几个试点,并建立若干联系点。与此同时,团各省、市、自治区委都要认真做好试点工作。试点单位可从各地实际出发确定,力求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六月下旬,团中央将召开试点工作座谈会,由各地汇报试点工作情况,部署第二阶段学习教育活动。今后,拟将各地典型经验汇集成册,印发各地。

  (三)学好《决定》。各级团委领导同志要首先学好,同时要组织全体团员认真学习。每个团支部都要以学习《决定》为内容,过一次组织生活。通过学习,使团员明确开展以学习整党文件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是党中央对共青团的殷切关怀;明确认真参加这次学习教育活动,是团中央对每个团员的具体要求;明确只有积极投身到这次学习教育活动中来,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使自己成为合格的共青团员。试点单位学习《决定》,要同学习整党文件结合进行。团中央已编印了《团员学习文件汇编》,并拟编写学习教育材料,各地也应从实际出发,编撰学习材料,供学习教育活动使用。

  (四)抓好骨干的培训。为了使第一阶段的学习教育活动顺利地转入第二阶段,各地可通过团校办班或其他形式抓好学习辅导员的培训。使他们首先学好有关文件,并及时了解试点情况,在普遍学习教育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

  三、需要强调的几个问题

  (一)今年团的工作较多,任务较重,各级团委一定要统筹安排好全年工作。对学习教育活动一开始就要抓紧,要派得力人员具体负责这项工作,活动要从当地情况出发,勇于创新。

  (二)要做好反映情况工作。团中央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将编印学习教育活动简报,不定期发至各省、市、自治区,反映各地活动动态、经验、问题,及时通报团中央书记处的要求意见。团各省、市、自治区委也要通过简报和其他形式反映本地情况。

  (三)团各省、市、自治区委和各中央直属团委要建立汇报制度,一般至少每两月汇报一次。二月二十日前要将本单位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的负责人和主管书记名单、试点单位名单报到团中央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